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鄂教科〔2007〕7号、8号)的有关要求,我校组织申报200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项目)的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类别
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根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不同类型分为创新团队、重大、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A类项目),以及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2、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项目应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2)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申报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各教学科研单位申报限额
由于省教育厅2008年对我校申报不同类型项目进行了限额,创新团队、重大项目各1项,重点项目9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10项、指导性项目10项,因此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申报项目数作如下要求:
(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及所在单位原则上可申报创新团队项目1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青年项目、B类项目分别不超过3项,其它各教学科研单位申报重点项目、青年项目、B类项目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项。行政人员到相应的教学单位申报,占教学单位指标。
(2)以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各单位要进行内部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4、资助额度
申请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限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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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类 别 |
申请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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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万元) |
其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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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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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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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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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年人才项目 |
2 |
1 |
注:(1)“自然科学”指一级学科代码为110—620所属学科下的研究项目。
(2)“其它”指一级学科代码为630及710—910所属学科下的研究项目,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项目。
5、申报注意事项
(1)研究期限,创新团队项目一般为三至四年,重大项目一般为三年,其它项目为二年,统一从
(2)2008年申请书做了较大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在科技处网上下载新的申请书,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
6、时间安排
科技处